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方面及利益相关方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详见***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28333704、137****1345
邮箱:zhangyongchen@dpxq.gov.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89754488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运软件小镇40栋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居民、单位和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关心环保事业的专家和公众(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2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及此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1.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建设工程(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1年5月21日
***1: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建设工程(征求意见稿).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