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海事处积极督促到港船舶使用岸电设施
为督促到港船舶加强污染物管理并按规定使用岸电设施,11月18日,花都海事处执法人员前往越堡码头,对靠泊船开展登轮检查。
此次执法中,执法人员先后对“金和XXX”、“粤韶关货XXXX”开展了登轮检查。一是检查该2艘船舶的防污染相关证书、污染物排放记录等,并深入船舱查看生活污水处理器等相关防污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核实船舶是否按规定处理生活污水;二是检查船舶的船载受电设施,督促船舶按要求使用岸电设施,做到应接尽接、能用尽用,并注意用电安全;三是开展防范船舶触碰桥梁专项检查,提升船员防范船舶触碰桥梁事故风险意识。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向船员发放了宣传单张,就船舶防污染法律法规、靠码头主动申请排放和使用岸电等方面进行宣传提醒。
下一步,花都海事处将持续加强船舶防污染现场监督检查,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提升辖区到港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率和岸电使用率,促进辖区航运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