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自我认知心理矫治活动
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和社会融合度,进一步推进光明区心理矫治工作,7月30日上午,光明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自我认知”心理矫治活动。
本次心理矫治活动从“自我认知”的理论视角,针对具有较高同质性的因犯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为他们提供专业团队心理服务,目的是引导他们认识自我,以更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对他们的教育改造。
本次心理矫治活动紧紧围绕着“自我认知”这个主题进行,利用“小组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将参与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分为4个小组,每个小组安排了一位专业社工作为组长一起参与到活动中。活动从性格、讨厌、天赋、兴趣、恐惧、情绪和梦想七个纬度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识他人、认识自我。此次心理矫治活动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与专业心理辅导团队的主持下,顺利开展、效果显著。
通过此次“自我认知”心理矫治活动,为社区服刑人员注入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动力,也让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社区服刑身份,意识到了自身在服刑期间需要改变的不足之处,同时,此次心理矫治活动是光明区司法局继续推进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矫正质量、完善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