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实施了各项财政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财政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依法加强财政监督。现将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财政机关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实现流程法定化、议事公开化、决策民主科学化。
(二)积极履行法律审核职责,当好财政守门员。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年度备案、清理等工作。二是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法律审核工作。
(三)加强预算管理,着力抓征管强实力。一是强化收入预期管控。继续坚持“以旬保月、以月养季、以季保年”收入工作思路,推进财税部门深度合作,加强协税护税机制建设,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及时分析研判财税形势,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合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积极与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沟通、衔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及时清缴入库。三是狠抓国有资产管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构建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机制。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监督,对民生类等项目资金进行检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贫困村和贫困户如期脱贫。继续加大涉农资金、其他专项资金、财政存量资金、“三公”经费等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及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之中,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全过程监管,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推动法治财政工作开展,我局继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郝秀芹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股室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承担本股室依法行政等法治工作的具体事宜。二是召开了财政法治部署工作会议,将法治建设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各股室法治建设职责。三是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逐项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内容进行重新审核,重新编制,在清理修订过程中,严格按照清理修订要求,根据法律立、改、废的有关情况和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修订,根据机构改革有关情况予以调整,全力保证工作成效。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保证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对基层财政法治工作指导不够;二是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工作满足于规定动作,缺少加分动作。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还不够,参与的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上级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要求,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推动我局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部门更大的贡献。
(一)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积极收集提炼各项法治考核材料,做好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等各项法治考核工作,充分展示我局工作亮点。
(二)继续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继续加强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政府合同、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法制审核,强化风险防控,加强财政工作安全。
(三)加强法治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相关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规范行政行为;举办法治讲座,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牵头组织各股室加强财政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2021年1月4日
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