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不必隔四年新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其中“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孩不再隔四年”等新规定,与我市千家万户关系密切。
市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省修订《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原《条例》存在的突出问题,之所以取消了原条例中“已婚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适当放宽了第二孩生育的条件,主要是因为根据我省目前人口发展的形势,依靠生育间隔期错开生育高峰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但其副作用日益凸现,造成基层工作量大,处罚量大,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带来较大影响。“过去基层为了保证群众按间隔期生育的工作量占计生工作总量的近一半,违反间隔受到处罚的群众占到计生处罚的一半,基层干部疲于应付。一位基层计生专干告诉记者。还有一些已婚育龄妇女在间隔期内发生意外怀孕时采取补救措施,身心健康造成损害。因此,目前我省取消生育间隔期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适时取消“二孩间隔四周年”的规定,是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生育政策、奖励政策、计生工作服务和管理职责、行政处罚以及规范法律用词、计生工作和管理机构名称等五大方面。除了“取消生二孩间隔”的规定外,对于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含依法收养)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再生育一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从“城镇职工”扩展到“城镇居民”等。 (记者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