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坪地举办培训会
近日,坪地街道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会,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来自街道各相关部门、社区、学校以餐饮单位负责人共450多人参加培训。
会上,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业务骨干为学员们进行了授课,就围绕新《食品安全法》法律构成、修订原因、政府部门如何履职等板块展开讲述,并将新法中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的有关条款进行逐一解读。
据了解,新《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四个最严要求,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明确了企业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主责,规定了消费者赔偿首付责任制,完善了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强化了民事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追究,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最高罚款可为货值金额的30倍等等。
新《食品安全法》对生产经营者应承担的各项法定义务和要求作出了规定,如依法取得许可证,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履行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和停止经营义务等等。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之前的2000元起罚提升至50000元起罚,整整提高了25倍,我们提醒各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合法取得相关证照前,不得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开办的单位应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坪地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食品安全法》对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餐饮单位的生产和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良性发展,促使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整体上水平,食品质量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