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街道斜吓村三线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根据深龙发改〔2011〕1165号文,南澳街道斜吓村三线整治工程计划总投资174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澳街道办。项目由南澳街道办自行组织招标,经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鹏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为1 325 016.96元。工程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佳安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1年11月5日开工,于2011年12月19日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联合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约定的相关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造价结算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1 631 834.13元,经审计,审定总造价 1 535 003.***元,核减金额96 830.49元,核减率为5.93%(详见附表)。
三、财务收入审计情况
至审计日止,南澳街道办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的建设资金。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96 830.49元。核减主要原因:1.多计工程量及高套综合单价,核减92 336.86元。2.监理费计取基数有误,核减4 493.63元。
(二)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计。该工程于2011年7月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但建设单位在2012年6月才报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区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相关规定。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于多计工程造价96 830.49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款96 830.49元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总造价1 535 003.***元进行结算。
(二)对于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计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