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全省2016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工作顺利结束
检查出各类劳动用工违法案件306件
通过年检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参加失业及工伤保险、一些用人单位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管理及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不遵守国家法定休息休假制度、超时加班等问题今年3月初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工作,截至7月底,全省参加劳动用工年检的各类用人单位3826家,检查出各类劳动用工违法案件306件。
年检中,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工作,在巩固以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2046家机关、事业单位,1780家企业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交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支付等情况重点检查,共检查出各类劳动用工违法案件306件。包括机关事业单位48件,企业单位258件,71家用人单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均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存在问题的部分用人单位重点督查,并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及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积极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用人单位按照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建立失信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依法开展信息共享互认和联合惩戒,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张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