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三个最硬核举措狠抓监所疫情防控实现监所安全和执法司法双促进
龙岗区看守所建于九十年代初,关押人员众多,仓位严重不足,疫情防控风险高、压力大。龙岗区以三个最硬核举措狠抓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实现了监所安全和执法司法两不误、双促进。目前区看守所在押人员4500多名,戒毒(拘留)所关押人员100名,未发生疫情事件。
一、提前谋划,最硬核标准督导检查
龙岗区高度重视监管场所安全,狠抓区看守所、戒毒(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早部署,严格督导。春节前,市委政法委就全市监所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庚祥要求各单位迅速行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将监所防疫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政治任务,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确保监所安全。1月24日(年三十),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邹苑光到区看守所、戒毒(拘留)所检查督导,实地检查了值班备勤、进出人员管理、监所消杀等工作开展情况,对疫情防控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现场办公,加强培训。1月27日(年初三),区委政法委组织区检察院、区卫生健康局到区看守所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会同区看守所和驻所医务室全面梳理了疫情防控存在的风险,逐一明确了工作对策和处置要求。区卫生健康局为看守所工作人员和驻所医护人员就如何防范新冠肺炎开展专项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抗击疫情信心和能力。三是***服务,强化指导。区委政法委坚持每天与看守所、戒毒(拘留)所保持联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1月28日,针对区看守所反映的口罩、消毒物资严重不足问题,区委政法委协调区物资保障工作小组为看守所紧急调配了一批物资,初步缓解了看守所防疫压力。1月31日,媒体报道浙江某监狱发生管教民警疑似感染病毒继续上班被问责事件后,区委政法委迅速将情况通报给区看守所,要求其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坚决防范类似事件发生。根据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2月17日,区委政法委下发了《龙岗区关于实施监管场所“减存量、控增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切实减少羁押人员数量,减轻监所防疫压力。
二、严密管控,最硬核手段强化监管
区看守所、戒毒(拘留)所闻警即动,迅速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制定了详细防疫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扎实开展防范应对工作。一是严控风险,实施封闭管理。1月21日起,区看守所安排专人对出入人员检测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并对监所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消杀,要求进入大院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询问疫区或疫情接触史。自1月30日开始实行全封闭管理,外来办事办案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看守所,将管教民警和工作人员分为三个班次,一个班次待命,一个班次隔离,一个班次执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隔离15天经查验无任何异常状况后才到看守所执勤,以保证监管场所安全。二是严密筛查,防止交叉感染。对内部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情况进行严密排查,对有疫情接触史或到过疫区的一律隔离。同时,对1月10日以来的2300多名外来办案、办事人员开展紧急电话回访工作,对已收押人员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逐一排除疫情隐患。三是严管源头,落实隔离规定。区看守所对所有待收押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有发热等症状的一律送医院进行诊断予以排除;有发热等症状及无症状但有疫区接触史的,一律追溯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实施隔离关押。对新入所人员一律实行在指定监室观察关押15日以上,未发现异常才转入普通监室。普通监室原则上不开展调监工作,确需调整的报“一把手”审批后才可实施。
三、科技助力,最硬核机制联动防疫
看守所不仅是羁押场所,也是重要的执法办案场所。为防止执法办案活动对看守所疫情防控的影响,龙岗区加强工作统筹,组织政法部门实施联动防疫,做到监所安全和执法办案两不误。一是加强统筹,组织联动防疫。2月4日,区委政法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政法各单位将执法司法活动和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有机结合,做好政法干警的教育管理,绝不允许“带病上岗”;合理安排执法执勤,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切实做好派出所看守所候问室管理,保障自身和犯罪嫌疑人的安全。区司法局加强与律协沟通,切实掌握律师动态,督促做好防疫工作,并及时将曾到过疫区或与患者有接触的律师名单通报政法单位,做到防患未然。二是科技助力,开展非接触办案。区政法各单位科学调整执法办案方式,采取视频提审、远程办案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执法办案,减少与在押人员接触。龙岗公安分局和区检察院利用视频提审系统,采取提前预约、延长提审时间等方式做好犯罪嫌疑人提审工作,区法院利用网络开庭等模式开展刑事审判,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三是协同配合,建立执法协助机制。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区法院、检察院和龙岗公安分局建立了代为押解、送达、协助开庭(提审)等执法协助机制,办案人员只需在门口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给区看守所,看守所民警按照执法协助机制,代为送达司法文书、告知诉讼权益,提押嫌疑人(被告人)参加视频提审(或视频开庭)、组织签署文书,完成诉讼活动后将相关司法文书(笔录)交还办案单位。通过执法协助,政法单位执法司法人员无需进入看守所就能完成刑事诉讼活动,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仅2月份以来,区法院已审理刑事案件87宗,宣判84宗,得到各单位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