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迎宾馆太阳能系统及供冷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政府大院内,拟对宾馆主楼进行太阳能集热器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改造。由深龙发改〔2010〕1522号文批复项目总概算并下达计划总投资6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统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利用主楼七层天面及六层平台安装空气源热泵和太阳能集热器,冷水系统利用现有,供电系统从地下配电房引入电缆竖井接至设备,更换房内所有水龙头、软管花洒头,修补屋面防水层。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计单位为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特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1年5月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合同价为476 956元。该工程于2012年2月8日开工,2012年5月21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已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送审总造价为521 456元,审定总造价为521 456元,无核减(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到区财政局拨付该工程款项4万元,未支付工程款。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运用情况。
五、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521 456元进行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