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海大道灯光景观工程催告函
致新能源大厦、西海岸大厦、南山书城、海王大厦、保利大厦2006年—2007年期间的各位业主:
2006年依据深府办【2006】87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2)精神,为全面提升城市灯光景观综合水平,南山区政府委托我局对南海大道灯光景观进行设计和施工。因南海大道灯光景观工程,我局为新能源大厦垫付了工程款441997.21元,为西海岸大厦垫付了工程款262114.07元,为南山书城垫付了工程款1346213.23元,为海王大厦垫付了工程款1584688.07元,为保利大厦垫付了工程款762458.53元,各位业主应按各自所拥有房产的建筑面积占本大楼总面积的比例支付。我局多次催促各位业主向我局支付该笔工程款,但各位业主至今未能支付。
因此,我局再次告知,请各位业主于见到本函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支付上述工程款。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