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济源造花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济源造花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6月29日至2014年07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8;
邮编:518172。
联系电话:0755-28948296
传真:0755-289482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济源造花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济源造花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坑社区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按申报人造丝花树、盆景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丝印、过光、切裁、定型、组装、检验、包装,(2)混料、注塑成型、修边,组装、检验、包装,取消上色工艺,经营面积为7569平方米,总投资57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废水(W2):项目设备清洗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为3吨/年。此类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生活污水(W1):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t/d,。项目位埔地吓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内,排入污水收集管道进入埔地吓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因此,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布吉河河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丝印、过光、注塑等工序。项目丝印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过光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应在上述产污工位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0 米,外排废气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排放速率按照对应高度速率的50%执行。在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空气畅通。经此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工业宿舍、出租屋及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其噪声值约为65~85dB(A)。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因此项目在夜间对外界环境没有影响。项目所在厂房为砖混结构,根据《环境噪声控制工程》,墙体隔声量达25dB(A)。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采取措施如下:尽量选取高效能、低能耗、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对空压机、冷却塔底座设置减震垫,运行时紧闭门窗;注意设备维护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在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22时至次日6时运行。经上述处理措施及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外1米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产生的噪声对工业宿舍、出租屋及周围声环境影响甚微。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统一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
项目选址不位于深圳市规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项目环境信息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