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6〕92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委员会决定废止《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深财规〔2016〕8号)。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与服务暂行办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6:03: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