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创文工作建设成为民谋利的幸福工程
近年来,我市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市民的需求作为第一指引,把发挥市民主体作用作为第一选择,把市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敢于碰硬、敢于“亮剑”,自2009年我市纳入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的努力,从最初的80.67分提高到了而今的93.44分,提高了15.83%,为广州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好成绩固然让人振奋。然而,我们也要理智看待成绩,牢固树立“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我市处于广州市北部,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部分镇街的市政设施相对落后、农贸市场多,工厂企业多、流动人员多,创文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在创文的道路上,我们从失败中寻找努力的方向,在前进中不断摸索经验,我们深刻认识到,市民群众对这座城市的认同感和参与感是创文工作成功的关键所在。
市民是城市文明建设的主体,市民积极参与的热情才能真正垫起城市文明的高度和广度。走在基层,虽然基层工作繁杂、琐碎,但又确实与群众的生活密切联系。多走近群众,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解决日常生活问题,这些都恰恰是做好创文工作非常重要的基础。我们要继续发扬持续作战、锲而不舍的精神,持之以恒,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把力量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投向公益事业,投向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众,有序推进民生工程,把创文工作建设成为民谋利的“幸福工程”,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从化。
“以创文保障民生改善。”毫无疑问,创文不是为了提高分数,而关键在于市民群众的满意程度,群众不满意,即便拿到再高的分值,也仅仅是及格。因此,我们要得到的是实实在在不受争议的分数,是切切实实获取的市民群众的认同感,以及城市文明指数的提高,这样才能让“创文”更普及、更持久、更扎实。
□ 谢艺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