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江湾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杨安委办〔2017〕1号)要求,街道制定了《新江湾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新江湾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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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湾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杨安委〔2017〕1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李克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为确保城区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街道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铭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王世贵任副组长,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具体负责方案制定、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督办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社会加油站、危化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危化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危化品日常安全检查和登记制度,防止危化品遗失或被盗。(由街道平安办牵头组织)
(二)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在建工地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临边洞口、临时用电、深基坑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防护和氧气、乙炔瓶存储管理情况等。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防护,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由街道平安办牵头组织)
(三)小型建设工程。全面排查辖区市政工程、旧房综合改造及各类商务楼宇、商业广场、街面商铺二次装修等小型建设工程,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相关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投入,落实防护措施,切实有效的开展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由街道平安办牵头,管理办配合)
(四)人员密集场所。以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企业、“三合一”场所、沿街商铺、彩钢板临房等为重点,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排查经营场所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电气火灾事故隐患。(由街道平安办牵头,公安派出所配合)
(五)社区消防。全面开展居民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抓好电瓶车楼道违规充电“清零”攻坚行动落实,指导、协调居委会、物业等部门对居民区公共楼道、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瓶车充电等行为开展排摸,组织社区消防志愿者开展楼道消防安全宣传,协调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或处罚,进一步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保障社区消防安全。(由街道平安办牵头、自治办、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房管办、居委会配合)
(六)地下空间。加大对地下空间的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检查地下空间是否存在生产加工、储存、住宿烧饭等“三合一”现象,督促地下空间管理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液化气钢瓶、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保持地下空间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等工作。(由街道管理办牵头,平安办、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配合)
(七)特种设备。以液氨制冷设备、公共场所及居民楼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单位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特种设备无证操作、非法安装、使用,电梯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维保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维保等问题。(由市场监管所牵头,街道平安办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7月)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工作实际,按照此次大检查部署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深入开展自查自改,明确检查内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提高巩固阶段(9月至10月)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查补工作短板,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确保具体工作到岗到人,不走过场。
(二)确保整治实效。各部门、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认真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区有关执法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在街道网站、《平安新江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设宣传专栏,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曝光反面典型。要强化监督,畅通举报渠道(962151),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营造“人人讲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联络沟通。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检查情况收集和汇总,建立专项台帐,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