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南源阳光小屋里的刑法专题学习讲座(图)
(图:广东卓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向社区矫正人员讲解《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提升日常监管和教育质量,4月24日,南源司法所的“南源阳光小屋”组织辖区15名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开展《刑法修正案(八)》的专题学习讲座。
讲座邀请了广东卓盛律师事务所邱律师向社区矫正人员讲解《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邱律师用其从事多年刑事辩护工作的经验和工作案例,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结构方面,详细讲解了具体修改内容和充分体现出的宽严相济的刑罚思想,并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继续认真学习,端正思想,服从管理,安心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随后,邱律师进行现场答疑,社区矫正人员纷纷就社区矫正期间的责任和义务、解除社区矫正后的疑虑等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与邱律师进行了面对面的咨询。
此次讲座及时有效地协助了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加深了社区矫正人员对《刑法修正案(八)》的深刻理解,受到了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欢迎。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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