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积极配合省环保厅督查组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
自6月2日省环保厅督查组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以来,广州市认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市环保局要求各区环保部门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环境质量的改善。
省专项督查组进驻广州后分别赴我市8个区开展现场督查工作,至6月29日共检查企业130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有94家,其中省督查组建议立案66宗,约占检查总数的50.7%。市、区环保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查处和整改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办结问题企业81家次,共立案40宗,占建议立案数的66.1%,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28家次,责令停产整治19家次,限制生产1家次,行政罚款27宗,建议处罚金额170.5万元,实施查封5宗。
6月27、28日,市环保局领导先后到白云、增城、番禺等区的7家问题企业进行现场督查,要求各区环保部门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认真核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日常管理问题的企业立即落实整改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和企业的社会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6月27日下午,市环保局召开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经验交流座谈会。9名参与督查的同志就如何开展督查工作、其他地市配合督查情况及督查中的工作感受等三方面内容分享了经验,并对我市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及“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指出,我市将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解决一批我市企业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和环境违法问题。
同时,市环保局在移动执法二期系统中开发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督查子系统,完成案件分发、填报、催报、汇总、分析等功能。目前,该系统正在试运行阶段,运行基本稳定,大幅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执法人员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 陈锦聪 毕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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