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以三个覆盖推进不合格奶制品市场清查工作
为确保我市奶制品市场的消费安全,近日,我局在原来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对22家企业69个批次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和24个批次含三聚氰胺的液态奶的奶制品市场的清查工作,做到了“三个覆盖”,即从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将禁止销售不合格奶制品的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食品经营者,把清理清查不合格奶制品工作覆盖到每一处食品经营门店,把整治不合格奶制品工作责任的落实覆盖到每一位执法人员身上。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整治不合格奶制品工作责任的落实覆盖到每一位执法人员身上。迅速成立了清查不合格奶制品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四个督查小组,积极协助基层工商所开展清查行动,建立健全了整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清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掌握情况,狠抓工作落实;严明工作纪律,下达了“四个到位,四个不能,四个确保”工作要求,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到位,不能休假离岗,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12315”中心人员要到位,不能拒绝接报,确保24小时值班接听投诉举报;机关股室和工商所执法人员要到位,不能擅离职守,确保全面开展清查行动;向辖区食品经营户的宣传工作要到位,不能再出现有国家明列禁止销售清单上的不合格奶制品。
二是落实措施,全面行动,把清理清查不合格奶制品工作覆盖到每一处食品经营门店。开展了对不合格奶制品的地毯式清查紧急行动。重点检查奶制品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大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动,并对照国家禁止销售所列的有关奶制品清单,对各奶制品经营户进行清查,发现不合格奶制品的,立即采取责令下架、退市,禁止销售并就地封存登记的措施;加强了对奶制品经营户建立“两项制度”的情况检查。在清查过程中,逐户对奶制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查看奶制品来源渠道和销售去向,并积极开展经营者自律教育工作,让经营者意识到销售不合格奶制品的危害性,严格落实“两项制度”,严把奶制品质量进货关。落实了“12315”值守,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好了消费者对不合格奶制品的退货问题。合理调配人员,实行“12315”举报投诉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并充分利用全市的“一会两站”,认真及时受理消费者对不合格奶制品的申诉,切实做到如实登记,迅速分流,***督办,及时反馈,并要求各工商所积极引导和协调经营户、消费者按照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对不合格奶制品进行退货等相关事宜,确保消费者的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到目前止,共接到消费者对有关不合格奶制品的咨询申诉42 件,均已进行了登记,并作出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和回复。对不合格奶制品市场清查情况实行了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清查工作动态。落实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并要求各基层工商所对当天的不合格奶制品市场清查情况和退市情况实行一日一报制度,确保了清查监管工作到位。
三是发布预警,加强宣传,将禁止销售不合格奶制品的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食品经营者。向奶制品经营户发放了1000多份《关于停止销售不合格奶制品的通知》,并利用我市“两台一中心”等新闻媒体、市场广播和红盾信息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我市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让广大经销商和消费者,尤其是让广大农村偏远地区的消费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自觉停止销售、购买和食用不合格的奶制品,以事实稳定社会舆论,积极履行承担起了引导稳定流通领域社会舆论的社会责任。
从9月12日至21日止,全局出动执法人员513多人次,检查奶粉、液态奶经营户1136户次,下架不合格奶制品总数量302.48公斤,其中:下架不合格奶粉总数量282.48公斤(包括“三鹿”牌奶粉3.6公斤,“伊利”牌奶粉13.9公斤,“圣元”牌奶粉16.3公斤,“培益”牌奶粉37.9公斤,“雅士利”牌奶粉111.26公斤,“施恩”牌奶粉99.52公斤),下架不合格液态奶总数量20公斤。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消费者有关不合格奶制品的咨询、申诉和举报42件,均已进行了登记,并作出了详细耐心的解释答复。
(拟稿人:梁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