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乡加大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对农村自办宴席在申报、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等监管工作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村二级广播,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达到消除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自办宴席要申报制度。对一次性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实行提前2日报批、备案制度。在源头上消除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因农村聚餐活动而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是明确工作职责,发挥农村“三员”作用。明确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群众监督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通过“三员”加大对进入农村市场的食品从货源、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督。
五是狠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积极应对,努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因自办宴席引发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