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街道三举措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近年来,白石街道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街道党工委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基础工程。
一、坚持标准,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街道抓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及时把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同时,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条件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二、明确要求,动态管理,认真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街道规定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内,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使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本人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支部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对预备期满未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一方面要及时提醒,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支部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采取不讨论的办法让其自然取消。如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的,需延长预备期,必须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无故延长预备期,又未履行手续的,将追究党支部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强计划指导。按照有计划发展原则,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防止突击发展。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的培训,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每年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凡是发展党员工作不正常或出现问题的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不能评为党内先进。(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