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意见获县委书记批示肯定
11 月 5 日,县委书记蒲国在县法院报送的《蓬安县人民法院关于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意见》上作出批示:此意见很好,是创新之举,有利于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妥善维权,全县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借鉴,共同出招,构建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为蓬安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力服务蓬安“建园扩园”和“招商引资”攻坚行动,蓬安县法院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研究制定出《蓬安县人民法院关于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意见》。该意见在“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妥善处理政企矛盾、审理企业之间纠纷、保障企业家胜诉权益”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旨在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健康成长环境,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下一步,蓬安县法院将专项走访,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企业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官进园巡诊服务团”“重点企业集中普法宣传周”等活动,定期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发放《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精编100条》,真正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为企业解决切切实实的难题,打破法律服务于企业经营之间的“玻璃墙”,实现社会效益、普法效果和企业绩效的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