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三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南充市节能减排办、人社局《关于推荐四川省“十三五”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南节能减排办〔2021〕10号)文件要求,我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对“十三五”期间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评选推荐。经研究决定,拟推荐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评选四川省“十三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7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仪陇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17-3981681,电子邮箱:9804189746@qq.com)
仪陇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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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基本情况及节能工作主要事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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