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古城行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8〕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古城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聚焦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监管执法、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全市“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
1.开展营造氛围系列活动。从6月初开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主要街道、建筑物、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广场、景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共宣传栏,隐患举报箱等;利用街道大型电子显示屏、公交车开展“安全生产月”公益宣传;安监、文旅广、经信、公安、气象、运管、海事、移动、电信、联通、电力等单位利用网络平台和营运网络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科等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2.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安监、公安、交运、经信、住建、教科、市场监管、文旅广、林业、农牧业、国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辖区重点企业开展主题宣讲。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大力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生产经营单位
3.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上午8点,在人民广场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市级有关单位要在现场设立咨询点,展出安全宣传展板,展示安全设备,演示紧急急救,散发安全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及举报受理等工作。各单位在制作宣传展板时,要注重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急救自救知识、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
责任单位:安监局、经信局、交运局、住建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城管局、教科局、国土局、总工会、文旅广局、广播电视台、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供排水总公司、国网阆中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总公司
4.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各乡镇(街道)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各乡镇(街道)
5.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市级相关部门要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组织业务过硬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执法活动。同时,邀请阆中电视台、阆中日报等媒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每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执法部门至少组织报道一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1个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
6.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双宣誓”活动。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开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宣誓活动,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
7.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演练,并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防汛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火灾、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长输管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及燃气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在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
各行业企业:非煤矿山企业重点针对水灾、塌方等事故进行演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重点针对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爆炸等事故进行演练;建筑工程企业重点针对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进行演练;交通运输企业要针对道路、水路运输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进行演练;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针对火灾、房屋坍塌、拥挤踩踏伤亡等事故进行演练。其它行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要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应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各行业企业
8.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要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推广展示,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
9.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组织市民积极参加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网络竞赛活动,宣传普及安全和应急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继续把“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家庭”创建等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合力推进全市安全宣教成效。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安全生产古城行”主要活动
1.开展古城安全宣传活动。由古管局牵头,保宁办、消防大队、公安、经信配合做好古城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向古城居民、商户写一封公开信、发放安全宣传单、张贴安全宣传标识、开展火灾警示专题大会、播放消防安全警示片等形式强化宣传,尤其是要做好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喉的使用培训、用电安全和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及人群聚集紧急避险、自救互救方法等。
2.开展古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保宁办和古管局牵头,市场监管、商务、城管、文旅广、消防、电力、天然气等单位协同开展为期1个月的古城消防专项整治行动。一要对古城内的餐饮、旅店消防进行规范整治;二要对古城内其他商铺以及景区景点和居民特色院落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三要对古城内居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四要对古城电力和燃气线路、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不规范用电线路限时整改、限期销号;五要取缔和制止孔明灯销售和燃放行为,开展“烧柴火、蜡烛照明”住户、“老弱病残”人员、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重点住户和人员的排查。
3.开展古城旅游安全检查活动。由文旅广局牵头,市场监管、商务、西城派出所等单位配合,对古城内餐饮、食品加工、酒吧、小吃店、客栈、酒店及其他商铺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无证经营、违法经营或安全隐患严重且不按要求改正的,加重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文旅广、交运、市场监管等单位要对旅游交通、游乐设施、旅游船舶的安全运营情况及旅行社、景区(点)、旅游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在***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张华任组长,法制办主任张锋宇、安监局局长高彦任副组长,宣传、经信、交运、住建、文旅广、公安、总工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也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古城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古城行”活动的各项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充分发动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加大宣传报道密度,统筹协调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注重总结考核。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古城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安委会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10月31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方案和影像资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阆中市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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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市安委会决定于6月16日在东方广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名称
阆中市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主办单位:阆中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级部门、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
四、具体安排
(一)时间:2018年6月16日8点
(二)地点:东方广场
(三)前期准备
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城管局、国网阆中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统筹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供电保障、场地规划(活动咨询区、展板展示区、背景墙设计制作、气拱门安装、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标语等)。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
2.宣传介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危害,普及预防事故措施和应急避险救助常识。
3.观看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展板宣传。
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生产事故警示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展板宣传。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重点行业监管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的分别制作宣传展板(每个单位不少于2个展板),展板内容由各责任单位自行选取:公安局(社会安全和突发事件)、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交运局(水陆交通安全)、国土局(地质安全)、住建局(建设安全)、林业局(森林火灾)、经信局(企业安全)、水务局(防汛、砂石采集)、教科局(学校安全)、市场监管局(食品、特种设备)、卫计局(事故急救)、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文旅广局(旅游安全)、古管局(古城安全)、农牧业局(农机安全)、国网阆中供电公司(用电安全)、天然气总公司(用气安全)。展板于6月16日上午7点30分前运至人民广场,按规划位置摆放到位。
5.现场释惑
安监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局、住建局、水务局、公安局、林业局、国土局、卫计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国网阆中供电公司、天然气总公司负责在活动地点设咨询点,展示安全设备,散发安全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及举报受理等工作。分别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向现场公众讲解事故发生诱因、事故危害、事故预防等知识。
五、分会场活动安排
各乡镇(街道)要在场镇、人口密集场所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有条件的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案例,深入班组、作业场所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积极筹划,落实专人做好做实此项工作,并于6月13日前完成展板设计、制作。6月7日前本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通讯方式)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QQ邮箱:336745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