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中共万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万源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23日对我局党组2016年以来在采购领域、土地(矿业)出让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巡察,反馈5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各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内容
(一)深入了解被巡察对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招投标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出台自然资源局学习制度,以制度形式将学习常态化,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局党组会、局长碰头会、季度工作调度会、职工大会、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加强中央和省、市招投标的规定、重要思想、法律、法规、业务文件等方面的学习。三是制定了《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万源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学法计划﹥的通知》、《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5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等方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四是通过联合大接访、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等,认真耐心对人民群众进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讲与资料的发放。
(二)深入了解相关责任主体在招投标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方面
市自然资源局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定期组织了会审人员加强对土地评估报告的评审标准的学习,提高会审人员对土地评估报告的审查能力,并进一步完善了土地评估会审机制,正确对待评估公司的评估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二是积极参与达州市的土地推介会,吸引更多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参与到万源市的土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已将全面排查目前到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移交给税务部门,并及时将新的费源信息通过电子税务网上报给税务部门,通过税务手段加大催收力度,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开展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有效保障出让价款及时收缴到位。四是定期组织相关股室加强对《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学习,积极高效的筹备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前期工作,充分预留市委市政府审批时间,保障土地定级估价成果的现势性。
(三)深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中作风建设、廉洁从业情况方面
土地(矿权)出让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通过“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了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等,并积极与市交易中心对接土地矿权出让交易的相关信息。二是制定了《万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程》,将按照工作规程加强供后监管。三是组织股室工作人员学习矿业权出让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后续矿权出让中明确竞买条件,推动矿业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同时确保矿权出让过程的合法合规,保障竞拍人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了解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反馈涉及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市自然资源局对万源市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7年4月,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成都局对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土地例行督查,发现土地利用与管理方面共5大类13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35个问题,正在整改问题3个,我局将积极督促水务局和社保局加快推进工作完成整改。
(五)深入了解招投标领域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土地(矿权)出让体制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与交易中心会商,共同研究解决交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修订了《万源市土地(矿权)出让集中交易实施方案》,建立了土地出让定期会商协作机制,现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二是我局已制定《万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程》,对土地出让工作的各个阶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三是对新设矿业权展开定期巡查,监督好国有资源不流失,保障矿产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四是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已设矿业权进行全面摸排,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条件,优化市场环境,为下步新设矿权合理的空间布局提供理论支持。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续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招投标领域、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管理。改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把监督窗口前移,彻底改变监督部门事前参与少,事后处理多的“亡羊补牢”式的工作习惯,充分发挥监督工作的查纠功能和防范作用。
(三)立足实际,建章立制。通过对目前出现的问题分析及可能发展的趋势,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严格内控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四)持续落实,抓好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加强巩固,长期坚持,提升整改质量。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进一步强化举措,全力推进,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