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维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
11月1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次会议。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曾维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扎实做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市长潘利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市政协主席姜宏出席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沈阳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沈阳市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沈阳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沈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沈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治本之策,依靠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发展动力。要紧紧抓住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机遇,推动各项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要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压实改革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改革任务。要营造改革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市上下汇聚起改革创新的强大力量。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三定”规定,对于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定”规定、权责一致和服务发展需要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再造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着力打造公平公开、服务高效、法治诚信的政府。
会议强调,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的关键举措,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意义重大。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处理以任何方式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迈进。
会议指出,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将从严管党治党的方式和体制设计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对于持续有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快形成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会议强调,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和细化。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谱写沈阳绿色发展的崭新篇章。(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