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及多家单位荣获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多项荣誉
近日,省文明委印发《辽宁省文明委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全省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 》(辽文明委〔2020〕16号),决定继续保留沈河区文明城区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沈阳市第二中学、同泽高中、第七中学、沈阳市第一六五中学、二经街第二小学、文化路小学、朝阳街第一小学、文萃小学等9所学校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授予沈阳市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第五届辽宁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沈河区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提高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改善环境面貌,提升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文明城区创建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沈河区将以此表彰为契机,在加快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导向,内外兼修提升城市整体实力,让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成为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过程,让文明成为沈河区的最美风景,进而提升群众的参与感和幸福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当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着力提高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沈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幸福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