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心支局全面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2014年9月,沧州市中心支局对内部管理工作制度汇编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修订,其中修订工作制度23个,废止工作制度2个,新定工作制度1个。
新定的工作制度《沧州市中心支局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了全局执法证的保管、使用等相关工作,建立了执法证申领登记簿,规定了申领程序和条件,申领人资格的获得和取消等管理细节。该办法结合地市支局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证管理当中的各个细节,起到了规范工作的作用,提高执法证的管理水平。
修订的工作制度涵盖国际收支、外汇检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综合等全方面,对照总局及省分局的新规定,重新梳理,根据形势发展和业务变化,逐字逐句地加以修订,明确岗位分工职责、强化权限审批和授权管理、明确细化工作流程、分级落实负责制,使各项工作制度紧贴最新政策要求,更具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此次修订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汇编,使制度与业务保持了更强的一致性,做到了业务有制度可依,促进了沧州市中心支局更加规范地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