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拨改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拨改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市数据发〔2022〕14号),现就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拨改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本指南所称“拨改投”,是指通过将财政资金委托市级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平台,并由市级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平台对西安市大数据局确定的企业以投资入股、阶段性持股的方式,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拨改投”坚持政府引导、支持重点、分工负责、规范管理、增量循环、公正透明的原则,推动机制创新,加强统筹设计,合理划分职责,注重风险防控。
二、支持范围
(一)在高新区内依法注册,或资金拨付前变更注册地址至高新区,股权结构清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二)企业具备实施投资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三)企业主营业务应符合《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数据发〔2019〕13号)第六条第四款相关规定,并通过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
(四)企业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政府相关部门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资金投入方式和申报条件
(一)普通股
投资方式:同股同权,按照公司法、章程、出资协议的规定与其他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的股权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5年。
申报要求:
1.企业主营业务与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政策相契合。
2.原则上投资于行业发展空间广阔,竞争优势和业务增速明显,具有清晰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的企业。
3.企业书面承诺未来5年内实控人和管理团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优先股
投资方式:优先于一般投资人分配企业利润和剩余资产,原则上不参与企业经营投资管理的股权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实控人及管理团队应当保证不低于2%的年化利润分配。
申报要求:
1.企业主营业务与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政
策相契合。
2.主要投资于对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经营规范、偿付能力良好的企业。
3.企业拥有较强的技术和研发实力,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和专利)。
4.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技术和产品先进,产品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
5.企业书面承诺未来3年内实控人和管理团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纾困金
投资方式:以缓解被投资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目的,无利润分配要求的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2年。
申报要求:
1.企业主营业务与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政策相契合。
2.主要投资于对西安市社会经济稳定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原则上被投资企业前两个会计年度均盈利,因受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短期经营活动存在困难。
3.企业主要股东信用记录良好。
4.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软件和数据开发能力,通过相关标准体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优先支持。
四、投资方式选择
对申报企业的投资方式,由市大数据局在征集和审定项目时,根据项目申报企业填报意向,从普通股、优先股、纾困金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予以明确。
五、申报企业主要职责
1.根据项目申报、管理的相关要求申请资金,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2.按照投资协议规范合理使用资金,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保障投资者权益;
3.对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照市大数据局、市级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平台管理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4.接受市大数据局、区县大数据产业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监管,配合相关审计和监督检查。
六、“拨改投”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投资事项
1.自然人;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4.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 等);
5.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禁止从事的投资事项。
七、提前退出
被投资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平台可以直接启动提前退出程序,企业及其股东、实控人应予以配合:
1.被投资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投资协议约定;
2.被投资企业采取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资金;
3.被投资企业发生重大变故,投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
4.被投资企业发生严重损害投资人利益行为;
5.被投资企业注册地迁出西安市(含西咸新区);
6.其他经市大数据提出,并经项目决策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应当退出的情况。
八、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西安市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拨改投”资金项目申报书;
2.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拨改投”项目信息表;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申报企业主要股东征信报告;
6.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报告;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8.申报企业软件著作权、专利登记证书复印件;
9.申报企业相关资质、荣誉证书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模板可至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dsjj.xa.gov.cn/)进行。
(二)申报方式及时限
请申报企业并将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11月2日18:00前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醒:请将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和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现场拷贝。
九、其他
(一)一个企业最多只能申报本指南中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部门拨改投资金支持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
(三)申报企业提供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承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对弄虚作假骗取投资资金,挪用、侵占或擅自改变投资资金用途等行为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缴已投资资金,取消3年内申报市本级及以上财政扶持资金资格,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市大数据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拨改投”项目事项进行不实包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81161702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gl@xdz.gov.cn
***:1.申报材料目录(模板)
2.西安市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拨改投”资金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
3.西安市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拨改投”项目信息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
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8日
***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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