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打造阳光采购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阳光保障机制。建立起“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纪检审计部门”四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工作运行机制,各采购业务主体均明确政府采购联系人,重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集体商议、要点会商、方案推演,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标成功率和公平、公正开展。
二是夯实基础工作,规范阳光操作程序。从采购预算做起,全面、完整、细致地编好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早动手、早谋划,年中每季度都及时统计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表和执行情况表,年末进行总结分析,把政府采购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对没有预算的不得采购;超过预算的,经追加预算审批方可采购。在采购过程中,认真抓好“招标、开标、执行”三道程序,确保环环相扣。
三是注重宣传培训,提高阳光采购意识。积极组织专题培训,组织采购系统财务人员、政府采购联络员和政府采购相关单位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过广泛宣传促进全县各单位的阳光采购意识不断加强。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推进阳光采购制度。所有重大招投标项目做到招标项目、评标过程、采购结果“三公开”,纪检监察、人大、审计部门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对三阶段实施全程监督。做到重大采购项目政府知晓、领导支持、部门配合,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 (来源:巨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