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奖惩分明
——访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东
“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要求,一切以对人民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为出发点,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打好这次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近日,记者就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采访了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东。
李东告诉记者,自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市建设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领导小组,下设5个检查组,对全市300个工地(单体)开展不间断、地毯式专项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苫盖土堆、空地350万平方米,累计巡查780人次,检查整治工程项目总计149个,已整改到位118个。
李东说,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必须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其中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必须要足额支付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费用。施工企业是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要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确保扬尘治理费用专款专用,将扬尘治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监理企业要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李东说,对于扬尘治理达标,获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的施工企业以及监理企业,要大力宣传,积极推广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在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中,对获得文明工地荣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分。对于整改不力、未按相关规定采取降尘除尘措施的施工企业,要求限期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