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上路劝诫交通违法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黄永力,通讯员霍文凯)市公安交警支队近日推出新政,要求凡在机动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在接受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教育中,利用一天时间,走上市区主要交通岗,劝诫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学习实践,真切感受和体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
4月17日上午10时,我市第一批参加不文明交通劝诫的26名记满分驾驶人准时在市区大桥岗集合。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承业进行了开班发言;赵志新警官结合常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市区主要违法地段,现场给驾驶人进行细致讲解。随后,驾驶员们身披绶带,手持小黄旗正式上岗,他们4人一组,在各路口轮流值守劝诫,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及时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据悉,目前,对于我市记满分机动车驾驶证的培训教育,主要由市交警支队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及符合条件的各县交警大队承担。通过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学员交流心得、开展文明安全驾驶知识测试以及组织驾驶人进行模拟危险环境驾驶、交通事故处置演练、实地变换交通参与者角色等交通体验活动等形式来完成。
市交警支队负责驾驶人记分培训的民警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征得驾驶人同意,走上街头进行文明交通劝导,让记满分及参加审验的驾驶人,通过切身实践,直接感受我市的道路交通状况,能有效提升他们的文明交通意识,驾驶人也乐意接受,实践课作为培训内容,如果效果好,我们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推广。”
对于交警部门推出的驾驶人上路协助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一名驾驶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认可,“这回我们也真正感受了交警执勤的辛苦和不文明行车的各种交通陋习”。他们表示将把自己的感受化为践行文明交通的动力,贯穿在以后的行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