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交通运输局公开竞价打造零散项目阳光工程
今年以来,衡水市阜城县交通运输局通过探索推行零散工程项目公开竞价机制,构建零散项目“阳光”工程,实现了管理、效益双提升,有效避免了在工程项目建设上有可能造成的贪腐行为。
该局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过去对尚达不到《招投标法》规定要求必须招投标的、标的数额较小的、比较零散的项目,由于采取指定施工人,协商定价的办法进行施工建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透明性不高、人情干扰影响、报价不合理虚高甚至暗箱操作的问题。
为***这一问题,阜城县交通运输局立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四风”整治,自我规范、创新机制,探索推行零散工程项目竞价措施。
该局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零散工程竞价和施工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零散工程项目范围,确定了竞价、定价方式,严格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措施。强调了对无需进行公开招标的交通零散工程项目,参照竞争性谈判的程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施工能力强、竞争报价低的施工单位承包建设,有效避免了人情标、关系标的出现,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了投资效益,切实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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