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市公安局号召市民举报和揭发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于丽静,通讯员山海国) 李某某2012年起任丰宁某村村主任,拉拢罗某等人为其所用,形成了以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以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巧取豪夺、以暴树威、疯狂敛财,存在以多种手段敲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款约500万元、多次吸毒及容留他人吸毒、多次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周密部署,先后抓获了李某某及其犯罪团伙成员吴某等8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及恶势力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多起、寻衅滋事犯罪多起、强迫交易犯罪多起、吸毒多起,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2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承德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承德市公安局将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全市治安环境,切实提升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据了解,承德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扫恶务净的方针,长期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市公安局表示:黑恶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不法侵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危害社会的黑恶犯罪分子, 公安机关将坚决将其缉捕归案,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负案在逃的黑恶犯罪嫌疑人家属和亲友,要深明大义,积极规劝在逃黑恶犯罪人员自首。凡包庇、窝藏、通风报信,使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承德市公安局号召市民,积极参与到这场斗争中来,主动举报和揭发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和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承德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为2181111,举报邮箱:139****41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