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合众综合农贸市场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明合众综合农贸市场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展公众在我县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合众综合农贸市场设计方案变更进行公示。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广西花之山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宁明合众综合农贸市场
3、建设地点:宁明县城中镇明祥片区(泰和新城安置区旁)
4、设计单位: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用地面积:22100.31m2
总建筑面积:39047.19m2,其中,计容面积38543.72 m2
容积率:1.74
建筑密度:51.61%
绿地率:15.78%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
土地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60%,居住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5%。
容积率≤2.3;建筑密度≤55%;绿地率≥15%。
二、变更内容
在宁明合众综合农贸市场项目的原设计方案中,人防工程采用异地安置做法,根据我县人防相关部门要求,该项目须按广西人防建设最新要求进行设计,人防建设超过1000平方米时须在原地建设,设计方案主要变更如下:
1、1#楼、2#楼一层车位改为商业用途;2、增加了8号楼地下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建设规模为1816.06平方米,并将原屋面车位调整至地下人防工程;3、7号楼原为商住楼,现减少住宅面积,调整为纯商业综合楼;4、总建筑面积原为39047.19平方米,调整后为40511.4平方米,增加了14***.21平方米;5、计容面积原为38543.72平方米,调整后为38528.89平方米,减少了14.83平方米;6、住宅面积原为16282.9平方米,调整后为14810.29平方米,减少了1472.61平方米;7、商业面积原为18670.86平方米,调整后为21717.56平方米,增加了3046.7平方米;8、建筑密度原为51.61%,调整后为49.74%;9、绿地率原为15.78%,调整后为15.01%。
三、公示地点:宁明县城中镇明祥片区(泰和新城安置区旁)
本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递至宁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联系电话:8688611)。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7日
***:1、新旧指标变化表;
2、宁明合众综合农贸市场旧总平面图;
3、宁明合众综合农贸市场新总平面图。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