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行动(组图)
(图:荔湾区交防大队警官在讲授消防安全理论知识)
(图:荔湾区交防大队警官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图:荔湾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员进行灭火技能实操)
(图:荔湾区交防大队民警在检查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
(图:养老院负责人在记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为做好区属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结合省、市、区冬防工作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荔湾区民政局和荔湾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力量,联合组成荔湾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行动组,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专项督查工作。
近日,荔湾区交防大队民警对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员进行了物质燃烧常识、灭火剂的灭火原理、初起火灾事故扑救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授,并在现场开展了灭火器使用培训及灭火实战操作活动。荔湾区交防大队民警从灭火器的类型、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灭火器操作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面对熊熊大火,养老机构安全员拿起灭火器按照讲述的操作要领进行灭火练习。
12月8日—11日,荔湾区民政局、区交防大队和街道消安委组成消防安全督查组,到全区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一是听取所督查养老机构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现场督查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中发现个别养老机构疏散通道放置沙发、轮椅和一些杂物;少数灭火器压力不足、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执法,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复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荔湾区养老机构安全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对荔湾区养老机构督查率达到100%,各养老机构开展隐患自查及治理率达100%,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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