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城东片区201420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广西大新安平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县国泰公司于2017年竞拍获得2014-20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县城东环路与富康路交叉口附近(新法院对面),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近年来,县城东区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紧缺,为盘活存量土地,激发市场活力,安平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向县人民政府提交拟将2014-20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的申请,并得到同意变更的批复。
2019年5月,安平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大新县城东片区2014-20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为进一步明确《论证报告》编制内容的可行性,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于2019年4月26日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大新县城东片区2014-20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专家评审会,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及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论证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提交了最终的编制成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有关要求,现请求将《论证报告》公示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住建窗口信息专栏,公示期为15天(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论证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地块开发更加科学、规范。
***:1.《大新县城东片区2014-20地块调整论证报告》文本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赵 健 联系电话:189****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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