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广顺电器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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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9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 联系电话:0757-82269319、82108721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评批号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佛山市广顺电器有限公司搬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十座四层至七层佛山市广顺电器有限公司CB2017-4-028项目选址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十座四层至七层进行建设。项目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东侧,于2009年报批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于2010年通过验收。项目现有建设地址、内容、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量等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完全一致。项目现有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173.25平方米,经营面积4693平方米,主要从事压缩机的装配,年装配压缩机140万台。主要设备:自动化装配流水线18条、电烤箱18台、液压压力机11台、钻机6台、机器人1批、机械手1批、空气压缩机1台、噪音测试房13个、高度测试仪1台、影像仪1台、自动送料检测装置1台。工艺流程:外购合金配件→组装壳体→热装连杆→压圈压板→零件组装→装配缸套→总装配→噪声检验→其他功能检验→成品。项目不设漂洗、磷化、浸漆和注塑等工艺,不设食宿。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不设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纳污管道,最终引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减振等噪音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做好工业固废处理利用工作,落实次品等的回收利用,不得与一般生活垃圾混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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