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启动
确保年底前完成2—3个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
11月1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铁岭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供给,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计划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决定在7个县(市)区各设一个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并要求各县(市)区要在12月10日前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组织工作,确定股东对象,完成申报材料初审,报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政策的规定进行审核、把关,杜绝欺诈、隐瞒现象发生。
我市按照不限定试点公司数量、成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从11月15日开始分5个阶段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步伐,确保年底前完成2—3个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三农”服务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市长助理、市金融委主任恒利就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各县(市)区主管领导要抓紧部署,快速推进,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在小额贷款公司审批上要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按照既定的步骤逐步推进。三是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 张春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