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质监局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营造良好的质监执法环境,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黔西南州质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说法制度。
(图为州质监局稽查局局长聂山林在开展以案释说法活动现场)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以案释法的主体为黔西南州质监局所有执法部门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以案释法的对象,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参与人和服务对象,也包括社会大众。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宣传,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和农民工等群体的以案释法工作。
以质监行政管理方面的案件为以案释法的主要内容,既要有实体法案件,也要有程序法案件,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的案件。
以案释法的方式,主要包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宣传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依托新闻媒体、黔西南州政务网站等网络媒体、办公场所及其他适宜场所宣传栏等载体,广泛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手段,以法治案例分析、法治图片讲解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形象还原案件事实,正确引导案件解释,加大以案说法力度;与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挂钩结对,定时定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