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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随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校园)文明家庭评选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0日发表  

关于评选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局,市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中省驻随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丰硕成果,推动各类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拓展,不断提升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组织开展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文明村镇申报推荐有关事项


(一)推荐申报标准及条件


1. 原则上推荐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文明村镇称号的村、乡镇,在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中示范作用明显,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机会、积极安置复员退伍军人中工作突出的村镇应占有一定比例。各地申报市级文明村镇数量不得少于上一届。


2. 申报前一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和推荐:


(1)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文物盗掘损毁事故;

(4)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

(5)违反国家退耕还林、退耕还湖政策或发生破坏自然资源重大案件;

(6)发生影响恶劣的“黄赌毒”及涉黑涉恶案件,***、非法宗教活动或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极不相符的其他事件;

(7)发生聚集性重大传染病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共健康安全的事件。


(二)申报推荐程序


1. 各村镇自愿申报,县、市、区和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明委对照市级文明村镇申报资格和创建标准,进行测评考核,优中选优,并就“负面清单”重大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县(市、区)党委政府、随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向市委文明委书面推荐。


2. 2021年12月20日前,各地向市委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申报表、情况统计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弃权(相关资料电子版可登陆随州文明网)。市委文明办将对各地上报名单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并在本地媒体公示。


联系人:市委文明办 黄杰

联系电话:0722-3593151

邮箱:516384247@qq.com


二、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有关事项 


(一)推荐申报标准及条件


1. 随州市文明单位推荐对象,应是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等,连续两届获得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或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市直和中省在随单位可直接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随州市文明单位,应注重向基层单位、窗口服务单位、科技创新单位、非公组织单位、社区(街道)倾斜。申报新增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届总数的10%。


2. 在申报届期内(2019-2021年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社区,不得申报和推荐: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2名(含)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査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3)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注:员工不超过100人的单位,有1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不超过500人的单位,有3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超过500人的单位,有5%°(含)以上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舆论事件,或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

(6)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黑、恶案件,或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事件,或***、非法宗教活动;

(7)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发生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申报推荐程序


1. 市级文明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行业主管原则和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创建单位分别向所在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明委和市直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提出申请。市直各部门本级机关直接向市委文明委申报,市直各部门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向市委文明委申报。中省在随单位可直接向市委文明委申报。


2. 各地文明委和市直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中省在随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随州文明单位(社区)测评体系》对申报单位、社区进行考核测评,严格审查把关。申报单位和社区必须在《随州文明创建管理系统》注册,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创建活动,接受系统全面考核。


3. 2021年12月20日前,各地文明委和市直推荐部门、中省在随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申报表、情况统计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弃权(相关资料电子版可登陆随州文明网)。各地各部门在正式报送推荐名单前,要就“负面清单”重大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直和中省在随申报单位由市委文明办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委文明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上报名单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并在本地媒体公示。


联系人:市委文明办 黄杰

联系电话:0722-3593151

邮箱:516384247@qq.com


三、市级文明家庭申报推荐有关事项


(一)推荐申报标准及条件


对照《湖北省文明家庭评价细则》,市内家庭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申报。有以下事项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市级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申报推荐程序


1、县、市、区和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明委推荐的候选文明家庭,按照逐级推荐、群众评议等程序进行。申报名额26户,其中市直6户、随县5户、广水市5户、曾都区5户、高新区3户、大洪山2户。


(1)逐级推荐。各级文明办会同妇联等部门,根据家庭自愿申报原则,依据市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重点从各类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产生的优秀家庭中遴选,逐级向上推荐。


(2)群众评议。各地对拟推荐家庭就市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禁止事项等方面内容在其所属单位、所在社区(行政村)进行正、反双向的群众评议,同时就禁止事项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县(市、区)委文明委统一审核后,提出推荐文明家庭名单,向市委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


2. 市直有关部门从各类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产生的优秀家庭中优选,对推荐家庭就市级文明家庭标准和禁止事项等方面内容在其所属单位、所在社区(行政村)进行群众评议,向市委文明委直接推荐。


(1)市妇联等部门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中产生的优秀家庭;

(2)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表彰的全市性荣誉个人所在的优秀家庭;

(3)军烈属、人民警察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所在的优秀家庭。


3. 2021年12月20日前,各地文明委和市直推荐部门党委(党组)向市委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申报表、情况统计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视为弃权(相关资料电子版可登陆随州文明网)。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对各地和市直各部门上报名单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并在本地媒体公示。


联系人:市委文明办  曹平平

联系电话:0722—3593151

邮箱:370225558@qq.com


四、市级文明校园申报推荐有关事项


(一)推荐申报标准及条件


1. 在全市国民教育序列内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的大学(含大专)、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小学,在精神文明创建中成效明显,学校立德树人工作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并且获得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和2016—2018年度市级文明校园的学校均可作为申报对象。申报名额49个,其中市直6个、随县12个、广水市12个、曾都区11个、高新区5个、大洪山3个。


2. 在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主要领导在本校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

(3)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

(4)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5)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6)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7)教师中有体罚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学生中发生欺凌、暴力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申报推荐程序


学校申报参评市级文明校园,按照自我检查、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进行。


1. 各县、市、区和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所属学校对照《湖北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进行自查,按照自愿原则向属地文明办、教育部门申报。各县、市、区文明办和教育部门对本地区申报学校进行测评,征集本级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以县级文明委名义报市委文明委。


2. 市直属学校在自查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由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进行测评,形成书面报告,以市教育局党组名义报市委文明委。


3. 2021年12月20日前,各地和相关部门向市委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申报表、情况统计汇总表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弃权(相关资料电子版可登录随州文明网)。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将对各地上报名单、市直申报学校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并在本地媒体公示。


联系人:市委文明办  曹平平

联系电话:0722—3593151

邮箱:370225558@qq.com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把申报推荐工作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神韵随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广泛倾听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具有示范作用的村镇、单位、家庭、校园推荐上来。对于把关不严、“带病”推荐的,将严肃问责。


3.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基层所需所盼,及时呼应群众意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使推荐申报过程成为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过程、成为群众共建共享的过程、成为惠民利民的过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创建、参与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


***: (查看地址见文末)


1.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乡镇申报表

2.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村申报表

3.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村镇申报情况汇总表

4.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5.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

6.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7.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家庭申报情况汇总表

8.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校园申报表

9.2019-2021年度随州市文明校园申报情况汇总表



中共随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4 23:30:00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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