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做好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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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6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汤潇)受不利天气条件及本地污染源影响,11月17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中度污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1月18日9时启动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
鄂城区第一时间响应,根据污染天气临时管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加强扬尘管控和执法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现场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在落实施工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基础上,停止建筑工地渣土、建筑垃圾和砂石料运输作业。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禁止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散装建筑材料等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确保城市主次干道的机扫、吸扫、冲洗频次。加大国道、省道公路施工,养护扬尘及营运车辆大气污染临时管控,加强交通疏导,保持道路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大“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执法力度,加强禁鞭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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