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产局喜获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本网讯 近日,县房产局被宜昌市房产局授予“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县房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精神,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始终把住房保障工作当作为困难群众谋利益、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基础管理。调整充实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增设了住房保障办,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对我县廉租房建设项目实施专项预防的实施方案,并对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进行了调整。
二是改革廉租房建设方式,全面完成廉租房建设任务。首先改革了建设方式。采取新建、改建、收购等多种形式筹集廉租房源,有效利用了资源,节约了成本。改造宗家湾廉租房16套、改造505周转房一栋37套,现已收购长煤公司拟改造为廉租房;其次加快廉租房建设步伐。2010年国家下达我县四个地块的廉租房建筑总面积67200平方米,建廉租房1344套。目前,老烟厂地块1区、2区、新桥湾地块、白氏坪地块4个地块的廉租房均顺利完成三通一平工程,并于12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将全部建成交付使用;三是廉租房入租工作管理规范、分配有序。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安排500户低收入家庭入住廉租房的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保障政策提标扩面,租赁补贴按时到位。在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住房保障的提标扩面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补贴保障对象由龙舟坪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扩大到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20元/月)中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新增补贴保障困难户***0多户,1900多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方式,现共保障1570户,4000人,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00万余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