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两批次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厨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生产日期:2020-09-10,规格型号500毫升/瓶,质量等级:一级)、三级纯菜籽油(生产日期:2020-11-21,规格型号:5升/瓶,质量等级:三级)
(一)抽检基本情况。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06月20日在山东淄博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对武汉厨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生产日期;2020-09-10,规格型号500毫升/瓶,质量等级:一级)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T 22465-2008《红花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07月19日在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富迪三友生活广场对武汉厨之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级纯籽油(生产日期:2020-11-21,规格型号:5升/瓶,质量等级:一级)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酸値(KOH)、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T 1536-2004《菜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公司生产的食品与其产品标签标示的标准不相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2元;2、罚款185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过氧化值超标以及三级纯籽油酸値(KOH)、溶剂残留量项目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为生产线管道残留造成。该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加强原油购进及成品油出厂质检频次、对生产线管道进行定期清洗。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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