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告
为进一步调动全省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共同履行社会责任,营造放心和谐的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和能力,服务社会和谐,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在今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对去年以来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19家企业进行了表彰。现将我省2009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告如下:
1、青海宁食(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花园店
3、西宁宝光金银首饰实业总公司
4、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
5、青海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6、青海西北骄天然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7、西宁海尔工贸有限公司
8、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9、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10、祁连山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1、青海金源煤炭物资有限公司
12、西宁月星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13、海南州惠安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4、青海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公众服务分公司
15、乐都县通力综合贸易股份合作公司
16、青海天地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玉树州家家乐超市
18、天津赛远西宁市城中区庞宇远红外线销售部
19、青海新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园超市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
201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