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1年佛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佛府办〔2011〕47号
印发2011年佛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佛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审改办反映。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联系人:卢海英,联系电话:83280803)
2011年佛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11年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以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为核心目标,在深化大部制改革和事权改革的总体要求下,结合落实省政府创新审批方式试点工作,围绕“规范、效能、服务”,继续做好大部制改革和事权改革后续配套改革,促进各项改革产生综合效应,整体提升我市行政服务能力。
二、总体目标
加强统筹,合理划分市、区、镇(街)三级事权;再造流程,实现各大部门审批流程得到整合优化,上下衔接更加顺畅协调;统一标准,促进全市行政审批运行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创新方式,打造市、区、镇(街)、村(居、社区)四级一体化的实体和网上两个服务平台,构建服务体系,扩大和深化并联审批,网上办理事项达80%;强化行政监督,规范审批行为。
三、主要任务
2011年,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任务:
(一)统分结合,继续理顺市、区、镇(街)三级事权关系
对下放事权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对不利于统筹平衡、不利于效率提高、不利于基层管理的事项予以调整;坚持统分结合、以统为主原则,进一步细化梳理各级政府行政审批权限,合理划分市、区、镇(街)三级审批事权权力边界。
(二)提升效能,进一步深化“两横两纵”审批流程改革
根据大部制改革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机构、职能事权调整情况,对现行审批流程进行归并整合,优化部门内部横向、纵向和部门间横向、纵向4个业务流程。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原来分散在各科室的行政审批权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已集中的行政审批权向首席代表集中,首席代表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到位,行政审批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建立首席代表负责制,加大内部授权,整合各大部门内部科室之间的工作流程。完善简单、一般、复杂三类程序设置,减少内部管理环节。创新审批方式,植入“客户导向”理念,实施“一窗式”服务,进一步优化工程报建、工商登记、房地产登记三大并联审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和重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减少管理层级,涉及跨层级的实行一个窗口进出、一个时限承诺,上下流程无缝对接。
(三)规范事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一体化运行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项目建设应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内部运作无纸化,实现市、区、镇(街)三级行政审批网上一体化运行。推动部门之间审批结果信息及电子证照的共享,提高有效申报率。出台网上审批的相关制度和奖惩机制,规范网上审批行为。结合“两横两纵”审批流程改革,对审批流程进行固化配置,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流程优化和业务操作程序化、标准化。
(四)优化服务,着力构建四级行政服务中心体系
继续加快村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建共管的模式;完成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指导目录编制工作,落实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服务事项;全面实施《佛山市行政服务标准》,统一全市行政服务标准和管理考评,进一步明确各级中心服务功能和运行机制,初步实现全市行政服务一体化目标。
(五)强化监督,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四级覆盖
结合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项目,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延伸到镇街和村居,构建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电子监察网络。开展行政审批重点环节监察、专项监察和过程监察,加强对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并联审批以及“一次性告知”、特殊程序等的监察,强化上下层级监督。完善监察手段,将实时准确报送电子监察数据的情况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结果纳入市、区机关绩效与作风建设考评内容,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和效用。
(六)转变职能,积极探索向社会组织移交行政管理事项
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向社会放权,探索推进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性审查、一般性资格资质审查、职称评审和培训等事项向社会转移,依法移交给成熟规范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作用。
四、工作要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各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化大部制改革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核心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推进我市2011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配备专人跟进,并于2011年4月22日前将有关负责领导、科室和具体联络员名单报市审改办。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级审改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各审改单位要按照总体目标和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改革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监察、法制、编办要分工合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区两级要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尤其是市级单位要加强对区级单位对口业务的指导协调和审核把关,共同配合把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审改办要对改革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阶段改革落实情况,区级审改办要定期向市审改办汇报改革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