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大领导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参观交流
近日,南方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郑道博等一行四人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参观交流。
梁大队长等大队领导向郑道博院长一行详细介绍了我局的外管工作,与他们就留学生日常管理事宜进行了探讨,并就外国留学生在异地获得签证后再转投南方医科大学就读的问题达成共识,明确表示将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给该类学生发放X类签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在南方医科大学就读。
外管小知识:1、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和中国外交、公务或礼遇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持本国外交机构出具的、声明在华学习期间放弃特权与豁免的照会,向中国省部级外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外事部门的同意函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改办“X”或“F”字签证;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根据双边协议免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换持普通护照,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X”或“F”字签证;持普通护照但非“X”或“F”字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改办“X”或“F”字签证。外事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上述人员的申请时,应当查验申请人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2、持“X”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必须在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在学期间,如居留证上填写的项目有变更,必须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