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恒广场七栋规划验收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5〕355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恒广场七栋规划验收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551号的中恒广场七栋规划验收情况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恒广场七栋
三、工程概况及核实意见:
中恒广场七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440***********5号;规划设计条件编号为:佛规明设函〔2011〕0014号。该工程框架17层,建筑面积12046.18平方米。经核对竣工与规划报建资料,并现场察看核验,实际建筑物单体与规划报建图纸相符,符合规划竣工验收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通过中恒广场七栋单体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四、公示时间: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9日(共十天)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城乡规划管理科(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gsp@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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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广场七栋总平面示意图-Model.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