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冠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广东冠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冠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六路26号厂房之五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冠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拟选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六路26号厂房之五,占地面积1300m2,新建厂房,投产后年产沥青混合料13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明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燃气导热油炉燃料废气直接经G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沥青混合料生产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烘干筒高温段焚烧后通过G2排气筒(15m)排放,烘干筒燃料废气、骨料加热搅拌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G2排气筒(15m)排放;仓筒泵料产生粉尘、仓筒呼吸、 运输扬尘、骨料堆场扬尘经水喷淋后无组织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回收利用。 |
2019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