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开展10蒸吨每小时及以下高污染锅炉环保整治联合检查
根据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10蒸吨每小时及以下高污染锅炉环保整治的会议精神,按照明城镇委和镇政府部署,2016年12月15日,由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分局牵头,高明区环运城管局明城分局、 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明城分局和镇经济促进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由明城镇镇委员陈少通带队开展10蒸吨每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执法车辆2台,重点检查是否违法使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最广泛的宣传教育、最严格的监管执法、最有利的互动合作,推动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常态化。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18家,检查中发现3家企业还在使用高污染燃料,其中佛山市尚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还在使用1吨蒸轻油锅炉,佛山市金德利粘胶有限公司还在使用2吨蒸轻油锅炉,佛山市高明晟俊塑料助剂有限公司还在使用5吨蒸烟煤锅炉,对上述企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上述企业立即停业使用,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正当经营。通过行动,增强了我镇打击违法使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了锅炉燃料使用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