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节能削煤降碳工作进展顺利
12月12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市发改系统节能削煤降碳工作会议。会议对2014年节能削煤降碳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市发改委白长江副主任主持了会议。
今年以来,受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钢铁、电力等高耗能企业产能下降,能耗降低。前三季度,省统计局核定我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6.59%,超年初下达计划1.89个百分点,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0%左右;全社会用电量219.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7%;能够支撑省下达的节能降碳目标计划。列入市计划的105项节能技改项目,截止11月底,竣工97项、开工6项(年底前竣工)、结转下年2项;47条落后生产线全部淘汰完成;落后生产设备已淘汰198台(套)。 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896.01万吨,比2013年减少19.46万吨;截止11月底,全市淘汰燃煤锅炉161台,淘汰粘土砖、岩棉、铸造等涉煤生产线26条,淘汰燃煤设备202台,工程削减煤炭量46.88万吨。2013-2014年全市累计工程削减煤炭65.97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工程削减煤炭9万吨及市下达工程削减煤炭50.42万吨任务。
前三季度,全市19个县(市、区)万元GDP能耗降低率目标除新华区、任丘市、青县没有达到时间进度要求外,其余县(市、区)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各县(市、区)实际完成与年初计划相比,超计划百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高新区、肃宁县、东光县、河间市、孟村县、沧县、献县、运河区、黄骅市、南皮县、泊头市、渤海新区、盐山县、吴桥县、海兴县、开发区、青县、任丘市、新华区。会议要求前三季度没有完成任务的新华区、任丘、青县要加大工作力度,查找没有完成任务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